私人借款说要收6000元合同费?
您可能想进一步了解这6000元合同费是否合法及其性质。根据解答内容,私人借贷中,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,否则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。若这6000元合同费被视为变相的利息预扣,则不合法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条,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因此,若合同费实质上构成利息预扣,应警惕其合法性,并考虑实际借款金额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认为6000元合同费不合理,可采取以下措施:1. 与借款人协商,明确合同费的具体内容和合理性,争取降低或取消。2. 若协商无果,考虑拒绝支付并重新审视借贷合同,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。3. 确保借贷合同内容清晰、合法,避免陷入不利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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